本报记者樊红敏北京报道中国股票配资企业
在市场传言多日之后,中航信托被托管一事终于正式官宣了!
4月18日,中航信托在官方发布公告称,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能,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建信信托、国投泰康信托签订了《委托服务协议》,聘请上述两家公司为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服务。
此前,3月28日,中航信托简介控股股东中航产融(600705.SH)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关于本次主动终止上市的原因,中航产融方面提到,公司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彼时,《中国经营报》记者曾就中航产融主动选择退市的原因,以及其口中的“公司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具体所指等相关问题致函中航产融方面,就市场上关于中航信托将被托管的传言,以及中航信托存量风险资产规模等问题致函中航信托方面,不过,均未获得回应。
4月14日,中航产融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项已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交易。
仅仅时隔4日,中航信托就官宣了托管信息!“本公司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信托法律关系不因此而发生改变。委托服务自2025年4月18日开始,结束时间由双方协商。”中航信托在公告中同时提到。
官网信息显示,中航信托是由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为实际控制人,成功引进新加坡华侨银行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是中航产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央企控股、上市合资、军工概念于一身的信托公司。
实际上,中航信托并非首家被托管的信托公司。公开信息显示,此前,2023年9月、2024年4月,中融信托、民生信托先后被托管。
就中航信托被托管一事,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航信托引入建信信托、国投泰康信托开展同业委托管理,本质是依托国有大行系与产业资本的专业优势重塑治理体系,但需警惕其与2023年中融信托风险处置模式的相似性。公告强调“债权债务关系不变”,表明核心诉求在于通过外部赋能突破管理瓶颈,而非直接化解非标资金池风险。建信信托的合规运营经验与国投泰康的产融协同能力,或助力其标品投资、资产服务信托等转型业务,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路径仍存模糊性。投资者期待需转化为明确的债务兑付方案与风险隔离机制。
“中航信托是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大型央企,它被托管对整个行业的影响不小。2001年《信托法》实施以来,多数信托公司选择‘通道式的同业信托+融资式的理财信托’的自益型资金信托业务经营模式,客观来说这迎合了当时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需求,因而实现了规模上的跨越式增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杨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然而,当社会环境与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如果不能及时做出战略调整与战略转型,从融资信托转向投资信托、从通道信托转向服务信托,公司的发展必然遭受重大挫折或危机。
“中航信托被托管是具有标志性的事件中国股票配资企业,是2022年《信托法》颁布后首家被托管的‘真正央企信托公司’!”有业内人士向记者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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